首页 > 要闻 >

离婚改孩子姓名需要什么手续

发布时间:2023-08-23 13:04:59 来源:法务网
一、

离婚改孩子姓名需要什么手续

离婚改孩子姓名需要的手续:与另一方协商孩子改姓的事项,询问对方的意见;对方同意改姓的,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;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本上对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。

找法网提醒您,根据《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十八条规定,公民变更姓名,依照下列规定办理:


(资料图)

(一)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或者父母、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;

(二)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

二、

给孩子改名字的申请书应具备什么内容

给孩子改名字的申请书应具备的内容如下:

1.孩子的原名,性别,民族,年龄,身份证号,更改的姓名等信息;

2.改名理由;

3.此致落款申请人签名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五条

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:

(一)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;

(二)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;

(三)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。

三、

改名字都需要什么条件

1.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

(1)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;

(2)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、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;

(3)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;

(4)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。

2.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,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,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,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,给予更改。

标签:

x 广告
x 广告

Copyright © 2015-2032 华西消费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京ICP备2022016840号-35   联系邮箱: 920 891 263@qq.com